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测评标准

1. 县(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 道)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社区)有新时 代文明实践站。

2. 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县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

3. 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或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4.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方面的志愿服务。

5. 建有志愿者服务站点(有志愿服务站标识;制度、服务项目公示;器具完好,药品在使用期内;志愿服务人员有标识且在岗),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6. 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有本月或下月文明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表,有日常活动图片的公开展示。

7. 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正常向群众开放。

8. 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9. 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无明显异味。至少有1 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10.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堵塞消防通道)



来源:安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