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汉滨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2022年4月5日,汉滨区新城街道工作人员在履行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职责时发现,在汉滨区巴山中路一宾馆接受居家隔离的徐某、文某2名人员失去联系、私自外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接警后,辖区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隔离人员徐某、文某均系紫阳县人,夫妻关系,二人于2022年3月27日乘火车从深圳市回老家祭祖在安康转车,暂住安康巴山中路一宾馆,社区工作人员在排查来安返安人员信息时发现,该二人出发地深圳市福田区系涉疫区,遂立即报新城街道办和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研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决定由社区向该二人下达居家隔离告知书,指定二人在其所住宾馆进行隔离,并经本人签字确认。2022年4月5日8时许,该二人未向社区报备私自外出长达10余小时,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和包联民警多次联系二人均拒不接电话,社区干部遂报警。接警后,汉滨公安机关立即安排出警,并通过电话、短信多种方式继续联系二人,均未回复,直至晚8时二人才返回宾馆。 新城派出所当即依法对该二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受案调查。4月6日,新城派出所认为违法行为人二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二人处以各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已送达执行。
来源:汉滨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