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五保托养中心供养工作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切实提高全县失能五保老人生活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第23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公开选聘五保失能托养中心服务人员40人,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拥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贫困户适度放宽),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品行端正、办事干练、讲究卫生。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孝亲敬老、吃苦耐劳、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以院为家、关爱老人、沟通力强。
5.具有较好的与人共事能力,心胸开朗、团结同志、邻里和睦、群众口碑好。
6.同等条件下,具有乡村医生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有从事养老护理、医疗护理、财务、厨师及其他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选聘人数
本次应选聘服务人员40名,其中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选聘30名,面向社会10名,选聘合格者由县民政局分统一分配到五保失能托养中心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三、管理形式
所聘人员全部实行民政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优化组合、动态管理、年度考核、末位淘汰、一年一聘管理机制。
四、工资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聘用年限补贴和年终奖金四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聘用年限补贴20元/月、每续聘一年增加20元;年终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为一次性奖金,具体按岗位和工作量考核发放。
聘用人员按照户籍自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选聘程序
1.报名: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宁陕县民政局
联系人:廖元丽 联系电话:6822780 13571456850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①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
⑤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需持镇村两级签章的证明;
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宁陕县公开选聘五保失能托养中心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⑦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2.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文化基础知识、《五保供养条例》和失能老人护理基本常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前80名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亲和能力、仪表礼仪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考试总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顺序;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前40名进入考察人选,由县民政局、监察局、人社局成立公开选聘领导小组,选聘领导小组成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个人修养及当地口碑等情况综合评判,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体检时间另行发布。
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培训:对聘用人员进行五保失能托养中心管理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6.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间发现不胜任工作的,不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六、组织要求
为了确保五保失能托养中心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由民政、监察、人社等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各环节工作。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陕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宁 陕 县 民 政 局
宁 陕 县 监 察 局
宁陕县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个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