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 宁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陕县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现将《宁陕县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月17日
宁陕县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确保我县贫困人口在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宁陕县地处秦岭中段南麓,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革命老区县,典型的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资源富县、经济穷县。实现脱贫致富是全县广大群众的夙愿,也是历届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当前,全县仍有贫困户5113户1345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22.62%。贫困村40个(2015年撤并前52个),占全县71个(含3个农村社区)行政村(2015年撤并前98个)的56.34%。同时,自然灾害多发,基础设施薄弱,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抓脱贫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贫困群众为主体,以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到户措施精准、帮扶到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为根本方向,以发展特色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生态保护建设、加强教育资助、健康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兜底“七项脱贫”措施为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书记抓脱贫、各方协作促脱贫的工作责任,实现县域经济与脱贫攻坚同步健康发展,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越线”、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县实现“摘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原则。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镇村三级书记一起抓,筑牢脱贫攻坚的组织基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全域旅游、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的带动辐射作用,实行政府、市场、社会“三轮”驱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
2.坚持自力更生原则。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脱贫观念,激发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做好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工作。
3.坚持保护生态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使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各类政策资金,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有能力的个人参与扶贫,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5.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健全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瞄准靶子,靶向治疗,精准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计划,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确保贫困县“摘帽”,全县4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5113户13458名贫困人口全部“越线”;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2.年度目标:按照“一年见效、二年攻坚、三年摘帽”的要求,2016年,实现17个贫困村(2015年撤并前20个)“销号”,4400名贫困人口脱贫,全县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5.22%;2017年,实现19个贫困村(2015年撤并前26个)“销号”,5200名贫困人口脱贫,全县贫困发生率下降到6.49%;2018年,实现4个(2015年撤并前6个)贫困村“销号”,3858名贫困人口脱贫。
(四)脱贫标准:
1.贫困户脱贫标准。收入有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省定贫困线2500元(2010年不变价)以上,收入中工资和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占80%以上,年收入增长不低于10%。住房有保障。居住地交通便利、地质安全,房屋质量符合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设施有保障。有方便道路,有安全卫生饮水,有同网同价稳定供电,有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化畅通条件。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习,贫困大学生均得到助学补助,家庭主要劳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医疗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就近、及时就医条件,大病有救助。养老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应保尽保。
2.贫困村脱贫标准。基础设施。修通硬化3.5米宽以上村级道路,通组路沙石化;完成农网改造,实现户户通电;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解决,95%以上农户吃上安全卫生饮水。增收产业。至少有一个带动辐射较强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至少有一个形成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优势产业收入占人均收入4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水平。人居环境。消除危居、危房、无房户,砖混结构民居达到60%以上,安全住房有保障。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公共服务。有村委会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村级卫生室及环境保洁等公益设施,通讯、广播、电视入户率和宽带通村率达到100%;95%以上的农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力受到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型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全覆盖,五保户、低保户应保尽保。班子建设。两委班子齐全、坚强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发展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惠农政策到位、群众满意,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扶贫成效。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以下,90%以上贫困户脱贫。
3.贫困县脱贫标准。贫困人口一个不少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达到国定贫困县退出标准。
二、精准识别
(一)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 (牵头部门:县扶贫局;参与单位:各镇、各帮扶单位、各村)
(二)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措施及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局;参与单位:各镇、各帮扶单位、各村)
(三)建立贫困户明细台账,动态管理。一是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县镇村三级建立明细台账,退出和进入系统的贫困户名单必须由镇村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上报。每年初,对脱贫的贫困户,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由村两委、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到户调查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对脱贫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再公示无异议上报县扶贫局复审公告,无异议后在信息系统进行脱贫出列更新。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等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按贫困户“脱贫出、返贫进”的要求和流程,重新纳入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二是建立扶贫信息监测机制,组建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实现40个(2015年撤并前52个)贫困村一村一网页,一户一网页的信息化管理目标。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估、群众投诉监督机制,将贫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县扶贫局;参与单位:各镇、各帮扶单位、各村)
(四)精准绘制脱贫作战图,明确任务。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2018年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结合县情实际,科学制定全县2016-2018年脱贫攻坚规划,并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各级都要绘制作战图,定下时间任务,逐一脱贫销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确保如期实现稳定脱贫。同时,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按照“缺啥、扶啥、谁扶”的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脱贫措施,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不搞“垒大户”、“造盆景”和“花架子”工程,确保帮到点上、扶到根上。(牵头部门:县扶贫局;参与单位:各镇、各帮扶单位、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