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兵)日前,宁陕在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宁陕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宁陕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宁陕县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宁陕县党政干部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鼓励干部大胆实干。
宁陕县为让“三项机制”落地生根,结合县情实际和干部队伍情况,深入研究,充分酝酿,制定出台“三项机制”试行办法,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技校考核为主要依据,明确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相结合,打消干部“想干事怕出错”的顾虑,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同时,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实事求是”等原则,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负责、敢创新的干部营造宽松环境。在细化容错认定程序方面坚持“提出申请、调查核实、结论认定、意见反馈”四个环节,从抓早抓小、查找原因、分类处置三方面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同时,为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宁陕县推进科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下”的情形,对在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以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对领导干部岗位进行调整。
此外,针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情形,《宁陕县党政干部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对贯彻中央及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不良影响的等19种情形,对领导班子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办法紧密结合宁陕实际,突出宁陕特点,明确了“奖、容、下、究”四种情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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